《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印发 3月1日起施行
近日,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条例》将于2022年3月1日起实施。《条例》分总则、规划与管控、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修复、保障和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共八章六十四条。明确规定水污染物入河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排污许可制度、污水收集和处理制度;分别规定了汾河流域的八项禁止行为和重点保护区的八项禁止行为。
安徽省2022年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公示
日前,安徽公示安徽省2022年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安徽纳入2022年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企业共计8家,分别为安徽省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骆驼集团(安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太和县大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国孚凤凰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爱维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思凯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隆铜业有限公司。
《滨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
山东省滨州市政府印发了《滨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明确了11大项重点任务,包括深化“四减四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提升水生态环境、改善海洋生态环境、加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深化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与监管、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深化改革创新、引导全民参与。
《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印发
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十四五”规划指标包括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四类共18项,河北省将力争钢铁、水泥行业2025年前实现碳达峰,巩固钢铁、焦化、煤电、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等行业超低排放成效,实施工艺全流程深度治理,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