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近日,许昌市气象局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防雷装置年检工作。
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雷减灾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商业、居民小区及已投入使用的防雷装置业主,应主动向具有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申报年检,配合做好防雷安全检测和雷击风险评估等工作。经检测存在雷击事故隐患,应按照防雷检测整改意见书进行整改,及时排除雷击隐患,做好日常维护工作;遭受雷电灾害时,应及时报告当地气象部门,并协助做好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工作;新(改、扩)建防雷工程时,应依法办理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等行政审批手续,重点建设及大型建设项目施工前应依法办理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手续。
此次防雷装置年检工作的检测范围为,建(构)筑物、石油化工易燃易爆物资和危险品的生产或贮存场所(每半年检测一次)、电力生产设施和输配电系统、各类通信设施、网络中心、计算机信息系统、广播电视设施、商场、车站、酒店、学校、矿山、大型物资仓库、高空娱乐游乐设施及医疗卫生、金融证券等公共服务机构的主要设施和铁路、高速公路交通运输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