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国联资源网 > 资讯 > 行业资讯新闻 > 听力保护规范

听力保护规范

来源:国联资源网   时间:2014-11-25   阅读量:218

  听力保护规范,第一条 为保护在强噪声环境中作业职工的听力,降低职业性噪声聋发病率,根据《劳动法》及职业病防治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噪声作业场所职工的听力保护。凡有职工每工作日8小时暴露于等效声级大于等于85分贝(以下简称“LAeq,8≥85dB”)的企业,都应当执行本规范。 

  第三条 企业应根据本规范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职工听力保护计划,并指定接受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负责组织和实施,听力保护规范,

  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听力保护包括噪声监测、听力测试与评定、工程控制措施、护耳器的要求及使用、职工培训以及记录保存等方面内容,听力保护规范。 

  第五条 企业应当根据噪声监测,确定本企业暴露于LAeq,8≥85dB的职工人群。监测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职工。   第六条 对于暴露于LAeq,8≥85dB的职工,应当进行基础听力测定和定期跟踪听力测定,评定职工是否发生高频标准听阈偏移(HSTS)。当跟踪听力测定相对于基础听力测定,在任一耳的3000、4000和6000Hz频率上的平均听阈改变等于或大于10dB时,确定为发生高频标准听阈偏移。对于发生高频标准听阈偏移的职工,企业必须采取听力保护措施,防止听力进一步下降,听力保护规范。

  第七条 职工暴露于作业场所LAeq,8≥90dB的,应当优先考虑采用工程措施,降低作业场所噪声。噪声控制设备必须经常维修保养,确保噪声控制效果。 

  第八条 职工暴露于LAeq,8≥85dB的,应当配备具有足够声衰减值、佩戴舒适的护耳器,并定期进行听力保护培训、检查护耳器使用和维护情况,确保听力保护效果。   第九条 企业应当建立听力保护档案,按规定记录、分析和保存噪声暴露监测数据和听力测试资料。 

  塞那斯声学研究公司是一家业界领先的英国噪声测量设备制造商。

  塞那斯1970年成立于北约克郡,专注于设计和生产噪声测量设备,帮助世界范围内的用户达成其国家所设定的标准和法规的需求,其设备是新颖并且操作简单,业界领先,承诺12年质保服务,产品优惠联系电话:0086 13520657953,QQ:1975264718。

  

微信扫一扫,分享朋友圈

关键字: 听力保护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本网。非本网作品均来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您发现有任何侵权内容,请依照下方联系方式进行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本文标题:听力保护规范
本文地址 https://zixun.ibicn.com/news/d1177049.html
投稿电话:400-0087-010 转 0
投稿邮箱press@ibicn.com
责任编辑:zhang_yu

发表评论

发表

公众号

小程序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