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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

来源:发电产业网   时间:2014-11-29   阅读量:268

  11月27日,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获悉:12月1日起,新疆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

  自治区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是国家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为了进一步开发电力市场,优化电力资源配置,促进规范、透明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建设,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构建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试点工作的开展将增加用户用电选择权,进一步完善电价形成机制,可实现比现行工业电价更低的用电价格,切实降低试点用电户用电成本,有效带动我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自治区发改委表示,参与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发电企业应当是具有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信用良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内部核算的电力用户、发电企业经法人单位授权,可参与直接交易。现阶段参加直接交易的用电户电压等级为110千伏及以上的工业用电户,根据试点情况可扩大至35千伏及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用电户,以及具备条件的自治区级及以上的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等的工业用户。同时,参与直接交易的发电企业应为符合国家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取得发电业务许可,并且环保排放达标的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的公用火力发电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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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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