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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投融资双方稳定制度预期

来源:证券时报网   时间:2014-03-10   阅读量:85

  全国人大代表、辽宁证监局局长潘学先日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作为来自证券监管一线的全国人大代表,一直关注、研究资本市场建设和发展的相关问题。他认为,资本市场既是融资市场也是投资市场,维护资本市场的基本秩序、给予投融资双方稳定的制度预期,是对投融资双方合法权益的有力保护。

  潘学先指出,我国证券期货市场中小投资者众多,证券期货侵权行为范围广、影响大、损害后果严重,中小投资者维权困难,单靠某一个部门的力量无法破解这个难题。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到今天,离不开多方的共同努力;未来的发展完善,还需要各方大力支持。因此,此次参加全国两会,他立足于如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秩序,从投资者损失赔偿和证券期货违法行为查处两个角度提出了建议,希望能为建设一个公平、公正的资本市场尽一份力。

  潘学先介绍说,第一个建议是关于完善证券期货民事侵权案件诉讼制度的。他表示,我国资本市场建立发展20多年来,个人投资者数量达到9000万,交易额占80%以上,是市场的核心主体,为资本市场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因此,应当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给予与其贡献相匹配的法律保障。我国现行《证券法》构建了资本市场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但目前有关证券期货侵权民事赔偿的具体制度尚不健全,缺乏公益诉讼、代表人诉讼等制度安排,投资者缺少法律保护手段和司法救济途径。潘学先表示,应当完善证券期货市场民事侵权案件诉讼制度,细化、强化民事责任追究,提高证券期货市场违法成本,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潘学先提出三方面建议:一是在国家法律层面建立完善公益诉讼机制,明确对公益诉讼主体的授权;二是做出代表人诉讼的具体制度安排,授权有关单位代表投资者利益进行诉讼,同时简化程序,扩大判决书效力,健全代理人报酬激励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设立证券期货民事侵权案件受理的专门法庭,提升案件审判专业化水平;三是制定出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民事诉讼司法解释,明确民事侵权行为与行政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和衔接关系。

  另一个建议是关于加强跨部门的监管执法合作。潘学先认为,资本市场参与者众多,很多领域涉及多个部门的监管范围。因此,资本市场的监管执法面临一些困难,比如调查涉案人员的财产记录、通讯记录和涉案法人的工商档案,有时得不到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这对证券案件的线索固定、事实认定和处罚定性影响很大。潘学先建议,相关部门与证监会加强监管合作,落实《证券法》授予证监会的调查权,保障证券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的基本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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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投融资 , 潘学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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