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14日通报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职责公司环境问题查处状况:涉事企业已被责令停产整治,罚款410万元,40名相关职责人被追责。
经查,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职责公司存在很多环境违法行为:一是环评、“三一起”准则执行不到位;二是治污设备不正常运转;三是超支排污;四是躲避监管。此外,当地监管部门“只查不论”“以罚代管”问题突出。
现在,陕西省环保厅与延安市政府安排相关单位依法查处涉事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并追查相关单位和人员职责。陕西省环保厅责令黄陵煤化工停产整治,罚款410万元,将设备不正常运转问题移交陕西省公安厅。延安市、黄陵县纪委和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职责公司共对40名相关职责人进行了职责追查。延安市、黄陵县两级纪委分别对政府及监管部门27名职责人进行问责,约谈2人、诫勉说话7人、警告处置11人、书面查看3人、记过处置2人、提醒说话2人;陕西煤化集团对黄陵煤化工13人进行处理,5名领导被革职、3人被行政记过、5人被予以经济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