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鼓励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试点应用
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印发《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简称:《规划》)的通知。指出重点创建100个左右绿色出行城市,引导公众出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不断提高城市绿色出行水平。到2025年,力争60%以上的创建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
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装备推广应用;加快推进城市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鼓励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试点应用。在电动货车和氢燃料电池车辆推广行动方面,明确在北京、天津、石家庄等城市推进中心城区应用纯电动物流配送车辆,在钢铁、煤炭等工矿企业场内短途运输推广应用纯电动重卡;在张家口等城市推进城际客运、重型货车、冷链物流车等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试点应用。深入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到2025年,有序建设100个左右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制修订营运车船和港口机械装备能耗限值准入、新能源和燃料。
广东2年内完成加氢站和氢车供氢系统相关标准的制定
日前,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批准下达2021年第二批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其中共有95项标准制定计划,涉及两项氢能相关产业。
由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佛山绿色发展创新研究院主导,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佛山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国能联盛(佛山)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参与的加氢站站控系统技术要求标准,预计花费2年时间;由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主导,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佛山市绿色发展创新研究院、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佛山环境与能源研究院参与的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车载供氢系统检测置换技术要求标准,预计花费时间2年。
国务院“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
日前,国务院发布“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中提出强化电价政策与节能减排政策协同,持续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机制,扩大实施范围、加大实施力度,落实落后“两高”企业的电价上浮政策。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率先淘汰老旧车,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推行能耗定额管理,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环卫清扫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铁路、水路货运量占比进一步提升。
浙江宁波:支持储能设施参与电力辅助服务
日前,宁波市发改委发布《宁波市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中提出探索共享经济、“光伏+储能”等新兴模式在光伏开发中的应用。做好集中式光伏电站的接入服务并同步纳入电网规划。 积极探索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储能的开发建设模式,支持储能设施参与电力辅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