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国联资源网 > 资讯 > 节能环保行业资讯新闻 > 广西梧州规范风电光伏发展 新增项目配储不少于10%

广西梧州规范风电光伏发展 新增项目配储不少于10%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2-02-07   阅读量:577

广西梧州规范风电光伏发展 新增项目配储不少于10%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规范我市风电光伏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通知。要求着力以光伏与农业、渔业、林业等产业相结合,风电与观光旅游相结合等模式开发建设新能源项目,积极为项目周边乡村完善公共基础设施,通过项目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

光伏领域:对已与项目所在地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企业,应自签订协议之日起3个月内,做好用地管理,完成可研报告、系统接入分析、各部门选址意见等前期工作,确保达到向自治区申报建设指标条件,否则原开发资源协议失效。对已获自治区建设指标的项目,应严格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年度建设方案文件要求按期实质性开工建设、完工和实现并网发电,否则取消项目建设权限。对尚未开发的光伏资源,新增光伏项目配备不少于10%容量储能项目,提高电网调峰调频能力。

风电领域:在12个月内完成风资源测风、编写风资源报告、可研报告、系统接入分析、各部门选址意见等前期工作,确保达到向自治区申报建设指标条件,否则原合作资源协议失效。已获自治区建设指标的项目,应严格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年度建设方案文件要求在6个月内申报核准,按期实质性开工建设(开工建设以第一台风机基础浇筑为标志)、完工和实现并网发电,否则取消项目建设权限。对目前尚未开发的风资源,鼓励以风资源开发带动和促进风电装备制造及服务业协同发展,新增风电项目配备不少于10%容量储能项目,提高电网调峰调频能力。

山东光伏项目能源增量全部留给所在市

1月2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促进能源资源高质量配置利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16个“两高”行业新上项目必须落实能源消费减量替代,耗煤项目必须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且替代源必须来自“两高”行业项目。对新建煤电、炼化、钢铁、焦化、水泥(含熟料和粉磨站)及轮胎项目,实施提级审批,由省级核准或备案。新增年综合能耗超过5万吨标准煤“两高”项目,须提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有关部委窗口指导。国家布局山东省的“两高”项目单独下达的能耗煤耗指标,可按国家规定用于项目建设。

鼓励各市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对于全省统筹布局建设的海上风电项目,建成投用后形成的能源增量,50%由省级统筹,50%留给所在市;对光伏发电等其他可再生能源项目,建成投用后形成的能源增量全部留给所在市;对“十四五”期间,建成投用的核电机组能源增量,50%由省级统筹,50%留给所在市。留给各市新能源的能源增量,除国家和省里布局建设的重大项目外,必须全部用于非“两高”项目建设。

新增风光项目配10%储能!广西梧州印发规范风电光伏新能源产业发展通知

近日,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规范我市风电光伏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通知。通知中提出新增风电光伏项目配备不少于10%容量储能项目,提高电网调峰调频能力。要求风电光伏项目开发企业应提高项目设备先进性、储能设施、配套产业落地等方面能力。

湖南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氢能、抽水蓄能及新型储能

近日,湖南省政府发布《湖南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方案》,方案明确,要坚持绿色发展,制定湖南长江中游城市群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制定全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发展风电、光伏发电、氢能、抽水蓄能及新型储能,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钢铁、石化等产业升级改造,构建绿色低碳工业体系。

微信扫一扫,分享朋友圈

关键字: 暂无关键字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本网。非本网作品均来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您发现有任何侵权内容,请依照下方联系方式进行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本文标题:广西梧州规范风电光伏发展 新增项目配储不少于10%
本文地址 https://zixun.ibicn.com/news/d1419788.html
投稿电话:400-0087-010 转 0
投稿邮箱press@ibicn.com
责任编辑:张锦

相关资讯

  • 暂无结果!

发表评论

发表

Ta的简介

   
介绍: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增长,新能源车渗透率超预期。
15557 发表文章 2 粉丝 0 关注

公众号

小程序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