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设管理的通知,各区生态环境局、园区管委会、市环境监测中心、市环科院应在2022年8月31日前,将自有监测井和所管辖重点监管单位监测井的信息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市环境监测中心在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对监测井的统一编码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各单位应在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监测井标识设置,并再次报送标识设置后的照片。
详情如下: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设管理的通知
各区生态环境局、上海化工区管委会、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市环境监测中心、市环科院、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本市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的管理,确保地下水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有效,根据《“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相关要求,现将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设管理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规范建设,落实权属单位主体责任
地下水环境监测井(以下简称监测井)权属单位是监测井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各单位应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参照附件1开展监测井的建设及改造;相关区生态环境局和园区管委会在做好自有监测井建设改造的同时,还应结合日常工作,加强对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管;市环境监测中心、市环科院应做好自有监测井建设改造,并为本市监测井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不符合《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建设要求的监测井,应在2023年底前完成改造。
二、专业管理,规范开展日常维护保养
各单位应委托专业人员对监测井的设施进行维护,设施一经损坏,必须及时修复。监测井建设完成后必须进行洗井,保证监测井出水水清砂净;每年对监测井进行一次井深测量,当监测井内淤积物淤没滤水管,应及时清淤,疏通管路;每两年对监测井进行一次透水灵敏度试验,向井内注入灌水段1 m井管容积的水量,当水位复原时间超过15 min时,应进行洗井,确保监测井能符合环境监测使用要求。
各监测井权属单位应及时处理异常情况,必要时应暂停监测井的使用或进行报废。异常情况主要包括:
(1)因人为原因无法开展样品采集工作;
(2)监测井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已损坏;
(3)无法进入监测现场;
(4)周边环境状况管理不善导致水质受影响;
(5)部分低渗透性监测井在现有采样技术条件下无法达到洗井采样技术规范要求;
(6)其他可能影响点位稳定管理和监测评价的情况。
三、动态更新,确保监管要求有效衔接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监测井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监管要求的有效衔接。各区生态环境局、园区管委会、市环境监测中心、市环科院应按照附件2,将本单位的地下水监测井信息、点位平面示意图、监测井与周边环境照片、成井结构图(专业规范监测井)汇总后报送至联系人并动态更新监测井信息;各区生态环境局和园区管委会还应在《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本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地下水环境监测井排查及废弃井回填工作的通知》(沪环土〔2021〕249号)已填报信息的基础上,指导前述重点监管单位报送附件2增补信息、点位平面示意图、监测井与周边环境照片、成井结构图(专业规范监测井)。
各区生态环境局、园区管委会、市环境监测中心、市环科院应在2022年8月31日前,将自有监测井和所管辖重点监管单位监测井的信息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市环境监测中心在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对监测井的统一编码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各单位应在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监测井标识设置,并再次报送标识设置后的照片。
联 系 人:生态环境局监测处 梅宇,电话:23117313
市环境监测中心 朱梦杰,电话:24011772
电子邮箱:zhumj@sheemc.cn
附件:1. 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设和标识设施要求
2. 监测井相关基础信息表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8日
附件1
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设和标识设施要求
监测井标识和保护设施设置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要求执行。
一、建设要求
监测井取水位置一般在目标含水层的中部;监测井滤水管要求,丰水期间需要有1 m的滤水管位于水面以上;枯水期需有1 m的滤水管位于地下水面以下;井管的内径要求不小于50 mm,以能够满足洗井和取水要求的口径为准;井管各接头连接时不能用任何粘合剂或涂料,推荐采用螺纹式连接井管;井口保护筒宜使用不锈钢材质,井盖中心部分应采用高密度树脂材料,避免数据无线传输信号被屏蔽;井盖需加异型安全锁;依据井管直径,可采用内径为24 cm~30 cm、高为50 cm的保护筒,保护筒下部应埋入水泥平台中10 cm固定;水泥平台为厚15 cm,边长50 cm~100 cm的正方形平台,水泥平台四角须磨圆。无条件设置水泥平台的监测井可使用与地面水平的井盖式保护装置。
二、标识设置
监测井标识是现场快速确认信息的重要设施,包括铭牌、警示标和警示柱、宣传牌等,厂区及园区内的监测井警示标和警示柱、宣传牌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其中,监测井编码和二维码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确定,各有关单位据此开展监测井标识的制作。
监测井铭牌应固定在监测井井台上;如井台不具备条件的,可附着并固定在其他保护设施上。
三、编码规则
地下水监测井编码应设置为8位数字,并包含行政区号、监测井类型、监测井权属单位性质、顺序编号对应内容。
第1-3位:行政区号,例:黄浦区为101;
第4位:监测井类型,潜水井为1,承压层井为2,其它井为0;
第5位:监测井权属单位性质,生态环境部门为1,其它政府部门为2,企业/园区为3,民用为4,其它类型单位为0;
第6-8位:顺序编号,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编号,确保一井一编码。
搜狗截图22年08月15日0859_2.jpg
四、铭牌规格要求
搜狗截图22年08月15日0859_3.jpg
五、铭牌示意图
搜狗截图22年08月15日0900_4.jpg
附件2
2022-08-15_090035.jpg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订阅北极星周刊,精彩内容不再错过!
*姓名
*手机
发送验证码*邮箱
公司
岗位
订阅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阅读下一篇
在线监测出现故障后 该怎么办?
环境监测查看更多>监测井地下水环境
预算930万 焦作市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智慧监测监管平台项目招标
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焦作市生态环境局焦作市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智慧监测监管平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预算930万元,用以全面提升焦作市大气环境监测监管能力,搭建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信息化服务体系。详情如下:项目概况焦作市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智慧监测监管平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焦作市公共资
智慧监测大气环境监测大气污染2022-08-12
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8月11日,重庆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详情如下: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8月目录前言一、现状与形势(一)主要进展(二)形势需求(三)问题挑战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主要目标1.总体目
生态环境监测环境监测网络重庆2022-08-12
济南市首个高精度温室气体监测站建成并成功投入运行
2022年8月4日,济南市完成了第一期首个温室气体高精度监测站设备安装调试,现已投入运行。在济南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中科院大气物理所、设备供应方和铁塔公司专业人员统筹布局、高效合作,各作业流程无缝衔接,稳步启动了高精度温室气体监测站网第一期建设工作。济南市高
温室气体监测生态环境监测碳监测2022-08-10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十四五”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规划》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十四五”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规划》,其中提出:服务“双碳”目标。加快构建碳领域合格评定体系强碳排放合格评定能力建设,完善碳排放审定核查机构认可制度。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健全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名录库
碳排放生态环境监测检验检测2022-08-09
浙江省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管理办法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浙江省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管理办法》,以加强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科学性、代表性、延续性和全面性,详情如下: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各设区市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生态环境监测监测数据2022-08-04
首创大气亮相数字中国“数字环保”分论坛 聚焦生态场景数字赋能
2022年7月23日为期两天的第五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数字环保”分论坛、子论坛在福州召开。“数字环保”分论坛主题“智能化助力减污降碳,数字化引领绿色发展”。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英磊参加“数字化转型助推绿色低碳发展“子论坛,并发表了“聚焦生态场景,数字赋能减污降碳”
减污降碳生态环境监测首创大气2022-08-01
合作共赢 筑梦未来 | 霍普斯山东办揭牌暨产品交流会成功举办
7月21日,南京霍普斯科技在山东济南举行“山东办事处揭牌仪式暨产品交流会”,100多位到访嘉宾与霍普斯同事共同见证了这一个里程碑时刻。揭牌仪式产品交流会01公司业务介绍会议伊始,霍普斯执行董事王总向与会嘉宾介绍了公司业务、发展战略、技术研发、合作机会及公司价值观。他指出,霍普斯来到孔孟之
环境监测工业过程分析南京霍普斯2022-07-29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技术规程》
为支撑落实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关于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工作要求,指导并规范全国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有效支撑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制定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技术规程》,近日印发。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测数据2022-07-29
预算1115万!鹤山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服务中心姬家山产业园VOCs深度治理项目公开招标
7月27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鹤山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服务中心姬家山产业园VOCs深度治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1115万元,详情如下:鹤山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服务中心姬家山产业园VOCs深度治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鹤山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服务中心姬家山产业园VOCs深度治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VOCs深度治理环境监测鹤壁2022-07-27
连云港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一标段VOCs在线监测仪等仪器设备能力建设及运行维护的招标公告
日前,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关于连云港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一标段VOCs在线监测仪等仪器设备能力建设及运行维护的招标公告。详情如下;关于连云港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一标段VOCs在线监测仪等仪器设备能力建设及运行维护的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一标段VOCs在线监测仪等仪器设备能力建设及运行维护】招标项目
VOCs在线监测在线监测仪连云港2022-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