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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2年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园区名单的通知(黔发改环资〔2022〕766号)

来源: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发改委环资处   时间:2022-10-25   阅读量:306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2年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园区名单的通知

黔发改环资〔2022〕766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局),国开行省分行、农发行省分行:

根据《关于做好“十四五”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1〕1004号)工作要求,我委会同国开行省分行、农发行省分行开展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经地方自愿申报,省级筛选评审,确定2022年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园区10家。现将园区名单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实组织实施。各有关园区管委会作为循环化改造的责任主体,要统筹做好本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抓紧组织编制并印发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细化循环化改造年度目标、任务,加快完善重点项目前期手续,合理安排重点项目实施。进一步提高以项目抓贯彻落实的思想认识,以项目为抓手和着力点,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妥善解决,重大情况及时上报,确保循环化改造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强部门协作保障政策支持。对纳入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园区的项目,各有关发展改革部门要在项目立项、用能上给予倾斜保障,并请各有关部门在土地、环评等政策上给予倾斜支持,对符合财政资金使用条件的给予资金倾斜,请国开行省分行及各级农发行在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给予优先支持,省发展改革委将统筹现有的资金渠道择优支持,合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三、强化督促指导推动项目建设。省发展改革委将加强督促指导园区落实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成效评估和验收工作,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确保园区循环化改造质量和效益。各有关发展改革部门要定期调度园区循环化改造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的要及时开展督促;对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发生重大调整的及时组织论证,原则上调整内容不得影响整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对遇到困难和问题的要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并在每季度末将实施情况上报省发展改革委。

附件:2022年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园区名单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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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园区循环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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