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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4年建设换电站500座以上!成都市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试点方案征意见

来源:城市节能网   时间:2022-12-23   阅读量:921

到2024年建设换电站500座以上!成都市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试点方案征意见

日前,成都市经信委印发关于征求《成都市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函。根据征求意见稿,成都将稳妥有序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到2024年,全市累计推广新能源换电汽车3万辆以上,建设换电站500座以上。支持整车、动力电池、换电设备生产企业和换电站投资建设运营企业、平台公司、金融机构、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各类主体,共同开展换电模式整车、动力电池、电机、电控、换电装备等关键技术攻关,提升产品技术水平,保障质量安全性能。

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设立“电池银行”、电池资产管理公司等大型专业化平台机构,鼓励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提升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利用效率。鼓励金融机构推出适合换电模式发展的信贷及保险产品。加强新能源汽车、换电站与电网(V2G)能量互动,推动数据互联,协助城市电网峰谷平衡。鼓励新能源汽车使用水、风、光等新能源电,提高车辆与能源综合应用的经济性。探索实践“光储充换”一体站、“充电+换电+加油+加氢”多站合一的综合能源补给模式,推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价值整合。

鼓励购买绿证完成消纳量!《福建省2022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印发

日前,福建发改委、福建能监办印发《福建省2022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文件指出,福建省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19.5%、激励性消纳责任权重为21.5%,其中通过电力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不包括通过售电公司代理购电的电力用户),承担与其年用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其中2022年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10.3%,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10.3%。鼓励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通过购买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等补充方式完成消纳量,绿证对应的可再生能源电量等量记为消纳量。以下为政策原文及解读。

重庆两江新区促销费十举措:前1万名购新能源汽车奖励2000元补助

近日,重庆市两江新区发布进一步促进消费十条政策措施,覆盖新能源汽车、居住与家居、生活类消费等多个领域。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对前1万名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每台2000元补助;对订购新能源汽车的,适时定向发放500元满减消费券。鼓励车企参展促销。新区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参加重庆市或两江新区组织的汽车展览展销活动,按其参展场地费、搭建费用等实际支付费用的50%给予支持。

湖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促进就近大规模高比例消纳可再生能源

日前,湖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方案提出,推进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引导企业、园区加快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促进就近大规模高比例消纳可再生能源。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鼓励以园区为核心开发建设冷热电三联供、新能源分布式能源站和区域智能微电网以及能源梯级高效利用项目。探索在工业负荷大、新能源条件好的地区,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先进储能材料、智能网联汽车、节能环保、新型能源及电力装备等绿色产业布局,推进氢能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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