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第22届食品农产品安全高峰论坛精彩来袭~
为加强多方联动合作,力争将科创科普融合,推动创新成果全民普惠,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国联股份食品安全与检测传媒事业部于2023年12月13日-15日在广州举办“2023年第二十二届中国(广州)食品农产品安全与实验室质量控制管理高峰论坛 ”,邀请行业专家学者、生产经营企业、检验检测机构等代表,围绕检验检测技术、学术、科普、成果转化等内容开展研讨,进一步提升产学研融合、校企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促进广州市产业高质量发展。报名咨询:李峰 15117960210(微信同号)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工作,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促进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相衔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我部起草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录农业农村部网站(网址:www.moa.gov.cn),进入上方“互动”栏目中的“征求意见”,点击“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fgslfc@163.com
4.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监督处,邮政编码:10012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
农业农村部
2023年10月27日
来源:农业农村部
关于公开征求《北京市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必检项目(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本市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压实粮食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把粮食出入库质量安全关口,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号)等法规规定,我们研究修订了《北京市粮食局关于明确粮食出库主要食品安全检验指标的通知》(京粮发〔2016〕82号),形成了《北京市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必检项目(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1月7日。意见反馈途径如下:
1.传真方式(010-55574664)。
2.电子邮件方式(yaoyuhui3937@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粮食出入库必检项目意见建议”字样。
3.信函邮寄方式(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6号楼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仓储与科技处,邮政编码100744),并在信封上注明“粮食出入库必检项目意见建议”字样。
4.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10月8日
来源: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规范》等3项地方标准意见的通告
深市监通告〔2023〕151号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规范》等3项地方标准(见附件1-3)送审稿已编制完成,根据《深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或个人将意见、建议填入《深圳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4),于2023年11月16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755-83070326。
电子邮箱:biaozhunchu@mail.amr.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2.《智慧物业服务和数据交换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3.《叉车运行监测系统技术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4.深圳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6日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