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汛期,针对城区各施工工地、商砼站出入口未硬化导致施工车辆带泥上路、污染城市道路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的情况。近日,昌邑环卫局督查科联和市城管局执法中队对恒鼎新都汇、金城华府等38家出入口未硬化的施工工地,按照《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法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确保城区各施工工地在以后的施工中驶离施工现场车辆的整洁,不发生沾泥上路的行为。此举有效杜绝了个别施工工地出入口不硬化造成污染城市道路等违法行为的发生,经过整顿,进一步强化了全市施工工地、建筑垃圾统管统运的管理秩序,维护了城区的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