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本应是进来污水、出去清水,但是据悉,自贡市荣县污水处理厂就因为处理污水不够好,氨氮等污染物超标,被罚款234558元。
监测: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
位于荣县旭阳镇星星村的荣县污水处理厂,从2008年5月开始建设,2010年8月投入生产。“污水处理采用曝气生物滤池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1.5万吨/天,实际处理能力约为1.2万吨/天。”据自贡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污水处理厂的建立对于河水水质的改善大有裨益。
然而,今年1月,自贡市环境监测站对荣县污水处理厂出口废水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却表明,荣县污水处理厂出口废水中悬浮物、粪大肠菌群和氨氮浓度超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粪大肠菌群超标19倍,悬浮物超标0.7倍,氨氮超标0.73倍。该厂建设时紫外线消毒设备是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进行配备的,但目前考核标准按一级A标考核。只有增加紫外线消毒设备,才能达标排放。
针对荣县污水处理厂的环境违法行为,省环境监察总队下发了《环境监察通知书》,责令自贡市环保局查出该厂超标排放污水的行为,罚款23多万元人民币。目前,自贡市环保局已经向该公司送达了处罚决定书,案件正在执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