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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对散装物料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

来源:市容环卫网   时间:2013-10-30   阅读量:4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蚌埠市住建委、行政执法局、交通局、交警支队联合下文,规定从11月1日起,每日4时至21时,对曹山路(含)以西、中粮大道以东、黄山大道以北、淮河圏堤以南区域内道路;迎宾大道(凤阳界-燕山路)、东海大道(凤阳界-荆涂大桥连接线)全线禁止散装物料(渣土、碎石、河沙、煤炭、粉状以及其它散装物料)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通行。此举对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优化交通环境,确保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减少城市环境污染,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蚌埠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刘光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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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垃圾 , 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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