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在土地增值税方面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人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但是,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不适用上述免征规定。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来源:中小企业政策百问百答 时间:2014-05-12 阅读量:93
中小企业在土地增值税方面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人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但是,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不适用上述免征规定。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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