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食品快速检测服务能力评价指南》等4项地方标准意见的通告
深市监通告〔2023〕126号
《食品快速检测服务能力评价指南》等4项地方标准(见附件1-4)送审稿已编制完成,根据《深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或个人将意见、建议填入《深圳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5),于2023年9月28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755-83070326。
电子邮箱:biaozhunchu@mail.amr.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快速检测服务能力评价指南》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2.《食品快速检测工作指南》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3.《商业保理公司供应链金融资产服务操作指南》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4.《食育示范学校建设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5.深圳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8日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民政厅(局)、卫生健康委、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现将《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场监管总局 教育部 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管局
2023年8月1日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
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23年7月11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次委务会通过 2023年7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号公布 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已经2023年7月11日第3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2023年7月28日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圳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专家委员会管理规定》续期的通知
深市监规〔2023〕3号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依法有效履行职责,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实施意见》(深府办〔2021〕8号)的要求,现决定对《深圳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专家委员会管理规定》(深市质规〔2018〕10号)进行续期,文号更改为深市监规〔2023〕3号,自2023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日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