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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别用再融资鼓励分红

来源:北京商报   时间:2014-04-09   阅读量:57

  证监会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而制定的相关落实措施,近期有望出台。证监会表示正在研究鼓励上市公司分红等强化投资者回报的举措,本栏认为此举甚好,但如果诱饵是再融资,恐怕会有养鸡为杀鸡的嫌疑,最终投资者将得到分红并掏出更多的现金。

  曾几何时,证监会开始关注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情况,并提出30%的现金分红比例。有传言表示,如果上市公司能够持续保持每年现金分红率不低于30%,那么在推出再融资计划时,可以享受绿色通道。这就意味着,上市公司如果希望多从股市圈钱,最佳捷径就是每年按照30%的比例进行现金分红,这样在进行再融资的时候,证监会将几乎没有理由可以拒绝。

  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是件好事。境外成熟股市并不需要管理层鼓励,如果上市公司既没有投资者能够认同的高速增长,又没有令投资者满意的现金分红,那么投资者很可能会抛售这只股票,令其股价下跌。但是在A股市场上,投资者关心的只是股价的涨跌,对于上市公司分红,只是看能不能配合股价的炒作,很少有投资者以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作为收益的主要途径。

  如果证监会允许每年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优先再融资,就好像让上市公司通过现金分红养鸡,每年付出饲料成本,然后可以集中收获鸡肉、鸡蛋收益,这绝不是正常的鼓励现金分红办法。

  本栏提议,可以对不履行现金分红义务的上市公司加以隐性处罚。例如有能力分红30%却没有分红的,不能被选为各种指数的样本股,不鼓励公募基金、保险资金买入这类股票,不允许社保基金买入这类股票。

  如果不分红的公司不能入选各类指数,也就失去了被指数基金买入的可能,其他长期资金也很可能不会选择这些股票买入。失去了这些长期资金的支持,如果又没有拿得出手的成长性,该公司必将成为被投资者抛弃的对象。

  从长远看,这些手段也只是权宜之计,只有真正让投资者从内心深处拥护现金分红,让投资者不愿意买入不分红的股票,那才是真正鼓励上市公司多分红、多发现金的办法,但这一点需要时间的积累,并非一朝一夕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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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融资 , 证监会 , 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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