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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鲁政委:存贷比新政有助降低融资成本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时间:2014-07-02   阅读量:85

  银监会6月30日发布《关于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的通知》,从7月1日开始商业银行存贷比新政策正式实行。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认为,存贷比新政策有助于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银监会从三方面对存贷比计算口径进行了调整,分别为币种口径、分子(贷款)计算口径和分母(存款)计算口径。其中币种由本外币调整为人民币业务;贷款口径增加扣除3项,包括支小再贷款所对应的小微企业贷款等;存款口径增加大额可转让存单等2项。

  鲁政委说,根据兴业银行此前研究报告所进行的测算,如果全面放弃存贷比指标,在理论上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138基点(bp)。本次调整,虽然达不到138基点(bp),但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存贷比在管控流动性风险、控制信贷过快增长和维护银行体系稳定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经营模式和金融市场的发展变化,存贷比监管也出现了覆盖面不够、风险敏感性不足、未充分考虑银行各类资金来源和运用在期限和稳定性方面的差异、难以全面反映银行流动性风险等问题。

  鲁政委认为,我国金融市场已从早期的“负债方仅有存款、资产方仅有贷款”的状态,发展到目前资产、负债两边都高度多元化的状态。如果简单坚持过去意义上的贷存比,不仅无法控制住实质风险,反倒还会造成更多扭曲,酿成新风险隐患。

  鲁政委表示,巴塞尔协议Ⅲ的流动性监管指标对存贷比有替代作用。在目前实施的巴塞尔协议Ⅲ中的两项流动性监管指标,比存贷比更细腻、更全面;其实施之后,能够相应减轻或替代存贷比指标所承担的流动性监管功能。即使现在全面废止存贷比,也并不会导致流动性风险失控。

  鲁政委说,考虑到银行业18.5%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存在,单纯的存贷比指标的调整,并不会让银行业因此就额外增加很多融资,但却能够鼓励融资走贷款的正路,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弱化影子银行的发展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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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兴业银行 , 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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